重庆教师资格证认定资料丨教资认定材料
- 时间:
- 2023-11-22 16:34:52
- 作者:
- 杨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重庆教师资格证
重庆教师资格证认定资料丨教资认定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页面将展示申报提醒,并提示申请人上传材料,请申请人按要求及时上传材料。
(1)普通话证明材料: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2)学历/学籍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材料,无法验证的学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①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校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在线申请);②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原件扫描件1份;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需出示网上申报时填写的学历毕业证书);④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⑤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3)户籍证明材料:根据申请地类型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扫描件1份;②申请地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重庆市居住证》原件扫描件1份;③申请地类型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档案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 ④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份。
(4)其他材料: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扫描件1份。②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认定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学校档案室公章的申请人在学期间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还应当提交人事档案中有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该申请人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实习鉴定表》原件扫描件(需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公章)。申请人毕业当年未按规定获取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首次申请认定的承诺书(需加盖就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管理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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