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 时间:
- 2023-10-08 09:58:10
- 作者:
- 杨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重庆教师资格证
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1、各地、各高校要做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的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协调安排体检的相关事宜、督促申请人员按时参加体检。
2、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要安排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体检工作,并选调政治思想好、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的各科医师、护士和工作人员组成体检队伍。人员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和相对稳定。体检各环节的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告知申请人员。
3、体检前应组织全体检查人员认真学习本体检标准及办法,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惩制度。
4、体检过程中,体检表、检验单应由指定医院专人传递和集中保管,不得由申请人员自带。进行x光胸透时,要指定专人组织,排好顺序逐个对照检查,以防漏检或作弊。
5、参加体检的各科医生对本科所检的项目负责。不要漏填或错填。发现阳性体征,一律如实记入体检表内,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更正的,应将原结果划掉但要保证原结果清晰可见,然后在右边写上更正的结论或数据,主检医生签名,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以示负责。疾病名称、化验结果体检结论,均应用中文填写。
6、体检中如发现有疑难问题,应集体会诊或进一步检查后再下结论。若因设备条件限制或会诊仍难判断者,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复查。复查时,只限单科复查,并用原体检表。复查时要指派专人陪同,指定复查医院否定体检医院的诊断结论时,要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查结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7、体检工作人员要准备好当日检查所需器材、药液和试剂。器械应及时消毒,仪表要每日校正,试剂要保证其浓度,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8、负责医师及时综合各科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填写在结论栏内。医院根据结论,对受检人员健康状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加盖公章,并通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体检表。
9、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和医师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除申请人的体检结果无效外,取消体检医院的检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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