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教委关于推荐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考官的通知
- 时间:
- 2018-06-01 16:37:16
- 作者:
- 毛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重庆教师资格证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院教研员。
(二)基本条件
1.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及考试改革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年龄在55周岁以下;
4.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特殊学段或学科的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6.严格履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职责,接受相关考试机构的管理和调派。
二、遴选名额
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10-20人,语文、英语、数学等学科30-50人;中职专业课各学科大类各3-5人。
三、遴选程序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范围和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区教委审核的方式,确保推荐人选符合进入考官库条件。
四、材料上报
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1)双面打印纸质件1份,上传电子件.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纸质件1份,上传电子件。
3.2016年1月25日前将纸质件交人事科,电子件传周本琪OA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