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丰都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告(52名)
- 时间:
- 2021-09-13 10:44:17
- 作者:
- 李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重庆教师资格证
重庆教师资格笔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重庆市教师招聘公告:2021年重庆丰都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告(52名),一起来看看吧。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我市为丰都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届全科师范生及我市为丰都县订单定向培养的2021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我市为丰都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届全科师范生及我市为丰都县订单定向培养的2021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面向我市为丰都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1届全科师范生以及2021届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四)特别说明
条件要求上,如30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岗位设置上,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
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丰都县教委六楼会议室;咨询电话:70714536,70700807。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丰都县2021年定向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按招聘岗位对岗申报,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1)身份证; (2)毕业证书(含学位证);(3)教师资格证。同时上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于2021年9月24日14:00-17:00在县教委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未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考核以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及其应用。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考试成绩计算及公布:
1.小学全科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学生在校综合成绩×50%。
2.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学生在校平均成绩×50%。
考试成绩于2021年9月26日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www.cqfd.gov.cn)公告,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笔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报名资格条件、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www.cqfd.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www.cqfd.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6年及以上,服务期间不得向县外交流转聘,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此次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060562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