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重庆江津选调乡镇初中教师72人
- 时间:
- 2021-03-10 10:15:17
- 作者:
- 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重庆教师资格证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调。
二、资格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选调岗位对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三)在我区(区外调入人员在区外任教时间等同)任教3学年及以上的小学编制教师(任教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12月31日);
(四)学历(专业)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所学专业符合选调岗位要求;
2.大学本科学历,第一学历所学专业符合选调岗位要求;
3.大学本科学历,曾在初中教师岗位任教3学年及以上,且主要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一致。
以下人员不属选调范围: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6:00截止。
(二)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具体报名地点见附件1。
2. 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指定邮箱(证书一律采用扫描件)。具体邮箱地址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任职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好《江津区2021年公开选调农村初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到现场报名点报名;或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选调。
考生总成绩需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区教委指定专人对报名人资格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列入考试考核范围,并电话通知入围人员。
四、考核
考核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岗位确定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后继续在原单位上班,2021年8月才正式到新单位上班,期间如有违反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则人事关系由选调学校返回原单位。
调入单位按人员调动后的新编制重新核算岗位设置确定选调人员的岗位等级。本次选调不实行递补。
六、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教师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区教师队伍良性竞争、合理分流教师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本次选调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领导和直接办理者的责任。
本通知由江津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及邮箱:区教委人事科47264946 邮箱1225373194@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举报投诉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47321915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