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下半年重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安排
- 时间:
- 2021-09-06 10:57:40
- 作者:
- 李老师
- 阅读:
- 来源:
- 重庆教师资格证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科目一、科目二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3、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4、重庆下半年教资音体美科目安排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 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音、体、美专业科目。对于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5、重庆下半年教资科目调整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 2021〕14号)文件精神, 小学面试科目中, “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6、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已参加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面试科目名称、考试合格证明中相应有关信息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将使用调整后的名称。